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首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迅速、贯彻到位
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首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迅速、贯彻到位
2月22日至27日,我省启动大气污染区域橙色(Ⅱ级)应急响应。按照《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规定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时间下发紧急通知,要求启动响应方案,并接连督促相关区域主管部门认真落实、主动应对,达到了预期目标。
21日晚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到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启动区域橙色(Ⅱ级)应急响应的通知》。相关部门连夜研究,起草了《关于启动区域橙色(Ⅱ级)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》(冀建安委办〔2014〕3号)。
22早上,通知迅速下发到石家庄、保定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郸、定州、辛集7个市,要求各市按照《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及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方案,采取响应措施: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全面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,采取围挡与覆盖措施,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做到100%覆盖,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2次以上,停止渣土车、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。增加城市主要道路清扫保洁和喷雾、洒水频次2次以上(采暖期外,喷雾、洒水每日4次以上;采暖期内,视天气情况,开展洒水作业),确保城市道路整洁不起尘。
接下来的几天里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复电话督导并派出4个工作组到相关市督导检查。从督导情况来看,各市都对这次应急响应工作高度重视,按照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,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,应急措施到位。
各市响应做法可圈可点。石家庄、定州通过短信迅速通知到各施工工地相关负责人。保定市除短信通知到人以外,还在《保定日报》头版和《燕赵都市报》、《保定晚报》公布监督举报电话,接受公众对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现场应急工作的监督。同时,尝试在10个建筑工地安装了PM2.5、PM10检测仪,并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联网,加强对施工扬尘的动态监管。石家庄、廊坊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郸、辛集等市对本辖区所有在建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,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。(王宝松)
2014年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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